桃江县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于2009年1月3日,是由全县物业服务企业、相关单位和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我县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组织。我会在桃江县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,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,受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业务指导,主要职责是“为企业服务、为行业服务、为政府服务”,在政府和企业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

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,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,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。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由会员企业的领导担任。协会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。协会设立联谊活动、课题调研、创优评优、舆论宣传、纠纷调处、对外联络、教育培训等专项小组,小组成员分别由各副会长和理事成员担任。
桃江县物业管理协会努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“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、商会等自律组织”以及“发挥社团、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业的作用,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”的要求,建立本会“服务企业,沟通协调,自律规范,促进发展”的宗旨,结合行业实际和会员企业的需求积极发挥协会的服务作用。几年来,协会在宣传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、反映企业诉求、与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、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、物业管理创优考评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、课题调研、舆论宣传、受理投诉、行业联谊、对外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,开展了一系列有益和卓有成效的工作。
桃江县物业管理协会将一如既往秉承办会的宗旨,求真务实,在探索中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;将进一步与全市的同行加强联系,相互学习,共同探讨,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贡献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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